工人未干活之前夜里在宿舍发病后去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更新时间:2010-07-29 09:42:56
问题描述:
我与工地还没有达成清包协议,但工地已经同意工人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俩天后夜里3点至4点左右突然发病,由工地管理员送往医院抢救,我同时也赶往医院进行经济援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和我是亲属关系,是我的舅舅,工资是按天计算的,
病因;医生诊断为高血压、先天性血管畸形引起的脑干出血而死亡。死者生前嗜酒,
请问;我与工地应付什么样的责任,我自己需要给其家属赔偿吗,配的话,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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