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不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为母亲的生活多争取一些赔偿,可依据那些条款?
更新时间:2010-07-29 11:46:2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父亲是一位厅级离休老干部,在2006年被一个医生开始是张冠李戴用错药,后来就故意错上加错,直至把我父亲害死。期间不下病危,不通知亲属,伪造现场后才通知亲属。肆无忌惮造假。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全部责任。(以伪造病历)
目前,法院还未一审判决。我们一直是以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父亲被害后母亲和我们受到巨大的伤害,父亲较高的收入一下子就没了,母亲年老多病我们想为老人家争取多一些赔偿,不知道可依据那些法律条款?请赐教。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