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0-07-25 11:08:29
问题描述:
我与管理处在2007年8月1日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007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1日,合同第5条有写明:转让,转租,或与他人调换。第12条有写明: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继续租赁的权利。因合同即将到期,我也提前在一个多月前跟管理处协商续签,管理处提出了加租,也已答应。因为店铺我也是暂时转租给别人在做生意,租我的一方已到期,一直催促续签,而管理处一直推托不肯续签,合同还有几天就到期,这几天一直跟进让管理提前几天续签,可之前谈得的好好,管理处也答应一定签给我们,现管理处经理又反口不让续签,说是买断商铺的屋主不让转,搞得太复杂,一定要自己在那里做生意,我也答应,可是管理处经理还是不给签,说我做不下去还是要转出去,省得麻烦,直接不签给我了。这样应该怎么办?算是他们违约吗?我能起诉他们索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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