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0-07-24 11:53:46
问题描述:
爷爷房产,今年病重,想过户与我结婚用。爷爷不便到现场,也由于赠与税较重,按照遗产继承公证手续也很麻烦。最后就商量,由爷爷委托爸爸买卖房产,然后再由爸爸“卖”给我。
于是爷爷和爸爸进行了委托公证,公正中说明,爸爸如何处理,爷爷都无异议。然后爸爸与我交易过程中,由于房产交易需要资金监管,我们就说明了实际情况,其实就是假买卖,就是为了过户。房管交易处要求我们出示了我和爸爸的亲属公正,并签署了资金不监管协议,写明系“亲属过户需要,无资金牵扯。”
后来就随便写了个总价,结果地税说价格低,他们就给评估了一个,然后帮忙填上了价格,我们就交易了。
后来姑姑知道了这件事情,姑姑提出了异议。现在她要求爷爷向法庭起诉,要回房子,但是爷爷不同意,说房子就是给孙子的。
1.现在是不是只要爷爷不起诉,房子就是这样过户了?
2.将来爷爷不在了,姑姑会不会认定那个过户税单上的房款为爷爷的遗产,要求我们赔给她啊?
3.姑姑将来起诉的话,是直接跟爸爸要钱还是怎样?我与爸爸是签了无资金牵扯协议的啊?(怎么证明不是交易,是爷爷愿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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