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北京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更新时间:2010-07-20 13:29:40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4月底查出患有食道癌,于5月至今休病假治疗,单位从5月开始每月只发给我323元的病假工资。
我在本单位已经工作41年,其间一直没有休过任何假。无病假时工资实发合计2000元左右,具体项目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绝对额、绩效工资、津贴、职补、房补、交通费、洗理费等。这些项目是工资改革以后的新定的名称,但实际上是工资改革以前的基本工资。
这次病假扣款项目有: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职补、交通费等共计1861元
请问,单位扣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法规?
我现在323元的工资,连饭钱都不够,更不用说看病了,请问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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