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户口迁移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19 10:12:29
问题描述:
(与其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签订协议50日后,户口不迁出,按房价的万分之五一天付买方赔偿金。但买卖合同约定,产权过户50日 后,户口不迁出,按房价的万分之五一天付买方赔偿金)
我的问题是:一,买方是在被卖方忽悠的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算作无效?
二、如果买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买下该处房产,又不能确定卖方是否处理该户口问题(经了解,卖方前房东已出国,现无法联系),且卖方曾经说过,他们家男的卖完房子就去韩国,女方也不会再留在上海,所以买方非常担心卖方是故意找个垫背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将按揭还卖方贷款后的剩余要划入卖方账号的房款,申请第三方托管,待问题解决后,再支付给卖方,以保证买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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