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正当权益呢?
更新时间:2010-07-17 23:15:06
问题描述:
1.结婚时没买房子(是跟他父母一起住),也没置家具,家电。后来男方在打工单位居住时,用他的工资添置了一摩托车,一冰箱,一洗衣机,一笔记本电脑,他们同事还送了一微波炉。两人关系破裂后,他将摩托车卖给了他同事。这些东西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摩托车已卖给了他同事,冰箱他父母现在在使用,洗衣机和微波炉他跟我说已经卖掉了,笔记本自己在使用,像这种情形,我该怎么办?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还有婚后的这些个共同财产,我需要出具证明以此说明是婚后置办的吗?但我也没证据。2。结婚快两年,现有四个月的小孩子,在女方坐月和哺乳期间,两人天天吵架,男方每月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女方的生活费用就全靠自己娘家,女方能否索赔些什么费?(婚后因为他不在本地,女方就一直住在娘家)。3。如果我现在出去工作,那么我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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