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5-02-22 17:38:01
问题描述:
我和女友联名买了一套房,总价278610元,首付88605元,男方出资68605元,女方出资20000元;其余由我的公积金按揭贷款190000元。
购房后男方支付其它收楼费用、税费12000元左右;
月供由我付出,已供6个月,共6906元.
现在刚交楼半年,且买了家俬电器,而且钱也是我出的。
由于我们现在面临分手,
1.请问我们的房子在法律上如何分配?是否为首期的一人一半?包含收楼时的杂费吗?
2.家俬电器在法律上如何处理?
3.房产的分配与谁先提出分手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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