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以我的名义,使用手机骗取我周围人的钱财,报案时,由于涉案金额小,不予立案
更新时间:2010-07-16 14:16:22
问题描述:
我原来在贵阳用的手机号,由于前一个月在外地没有及时缴费,移动公司报停了我的卡号,过不久后,另一个陌生的人重新购买使用了我原来的号码!
在我还没有急事通知他们我一换号的时候,我的一些朋友就管那个号上面打电话,其中就有一位朋友再打过去的时候,机主就将电话挂点,转和我的朋友发短信,冒充是我,骗取我的朋友为他充值现金五十元,当即知道后,我便和移动公司取得联系,移动公司方面表示,此事必须报警。当地派出所由于涉案金额小,无法立案。的确,五十块钱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我由于我身边人又一些朋友,我无法联系得到,不能及时的通知到,若他人再给我这个号码打电话,这个人又以同样的手法骗取了他人的钱财怎么办?要是他是一个生活思想不文明的人,对打入这个号码联系我的人,进行欺骗,对她人人生安全上面造成什么伤害,那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公安机关表示必须在一定情节严重性上,还有一定金额他们才立案调查的。要我一直处于被动的等吗??当到他骗够为止再报案,钱财生外物,若那人要是骗取我的朋友,对她人人生安全上造成了重大的伤害,那所有的行动都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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