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前的50w收益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15 19:30:43
问题描述:
本人在09年5月与*人合伙成立一家装饰公司,注册资金为10w元,法人代表为*,我占40%、*50%、*女朋友10%。
公司的实际投入全部由我支出,止开业前一共投入6w,在退出前公司仅有有收益用于日常支出。
前年底因公司业务一直没有开展起来(其实那时*已经在和一地产公司商谈供销合同具体事宜,但他一直隐瞒我这个事情),我以为公司一直没有业务的情况下给予他一定的压力,告诉*在一年内也是公司还是没有业务的情况下,他应该承担当初约定给予我3w他应出的投资额(口头约定)。
没有想到的是*在2010年3月初与一地产商签订三份共计130w的设计施工合同,并且在我退出前全部结款,所产生的利润在50w以上(我是在7月才间接拿到*与甲方在3月份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时候才知道他隐瞒我签订的购销合同)。
我具体时间退出股份的日期是4月初,当初只是给*写了一张股权退出收据,并在4月中交给*身份证原件给他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宜。
自从我知道他隐瞒我签订合同以后,我曾找过他交涉这件事情,但是他一直不肯给我在退出前应得的收益。
请问我这个案子有胜算的几率吗?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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