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0-07-15 10:45:18
问题描述:
我老公2008年10月17日受雇于浙江XX股份有限公司,在XX中心的变电站安装监控线路时不慎摔伤,先后就诊于济南的XX医院和山东省XX医院,医药费全部由XX支付,2009年11月16日又做了钢板取出术,费用也是XX拿的。因为XX的工作人员让我们签署了一份与中介公司的劳动合同,后来我们提出异议,可XX不给我们开伤残鉴定申请书,只是根据病历和检查的资料到杭州的鉴定机构咨询,初步定为七级伤残,事到如今都没有给我们处理赔偿的问题,我每次打电话,都说太忙,我们属于临时雇佣关系,没有劳动合同,我老公已经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医生告诫每天走路不能超过一公里,请问我现在该怎麽办,急切盼望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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