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现在岗位和退休年龄的认定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13 06:58:21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是一个女职工,在1995年12月,她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她上的是什么岗位,只约定了她与单位之间还要另外签订一份职工上岗合同。在1999年7月,她与单位按照上述劳动合同的约定又签订了一份职工上岗合同书。但是,该职工上岗合同书的有效合同期限只有2年。现在她与单位签订的职工上岗合同已经期满10年了,单位仍然没有与她续签职工上岗合同。期间,她在单位的岗位曾做过变动。她将在今年底满50周岁,现正面临着她现在岗位和退休年龄的认定问题。请问:她是否可以按照已经过了期的职工上岗合同来认定她的现在岗位?如果不能的话,她的现在岗位和退休年龄该如何认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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