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的这样的离婚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0-07-13 20:41:30
问题描述:
2010年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上,1、没有加盖法院的公章,只在最后一行的左下角加盖蓝色的“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2、给法院给离婚当事人的调解书上,写了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按捺手印才可以生效,但给当事人上面没有签字按捺手印,是有在法院留档的那份进行签字按捺手印了,这样当事人手上那么离婚调解书具有离婚的法律效力吗?
3、在调解书上,出现“赠”于“增”两字的混淆,有影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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