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房子里面的物品归谁所有
更新时间:2010-07-12 10:51:25
问题描述:
不久前在嘉兴买了一套25万的二手房,卖家说除微波炉及大床拿走以外,全部给我们,因为便于出租,于是就选择了这套房子
当我母亲提出是否要列明细节时,卖家说家具都是做在装修一起,无法拿走,只需要稍微写几个大件的就可以,我母亲也没有细究
交房那天房间的东西是齐全的,当时中介建议说交房之后可以把锁换了,东只交出一把钥匙,说过两天要把约定的大床搬走,这个我们同意也理解
可是等到再次去到那里,搬走的不仅仅只是大床,几乎所有可以动的一件不剩,空调已坏,热水器无法确认是否正常,洗手间水池堵塞、、、当再次致电房东,对方竟然说,合同上列明的都在。
请问,二手房交房之后是不是可以代表房屋包括里面的一切都已经物权转移,除了之前协商可以带走的床以外,是不是都是属于我们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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