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资金额有差异,公司强制我赔偿在我入职业前以丢失的产品金额
更新时间:2010-07-11 10:24:5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现是6月11号开始上的班,到了30号,刚好是上了20天的班,我进该公司是两个月的试用期的,公司给了一张工资标准单给我们看是试用期间是2800一个月的,不计提成,白纸黑这的,我应得薪资是1860元的,但我只那到了580元,公司告知我是2000元一个月的,但最初公司是告诉我是2800的,这是第一,第二是在我任职20天来,公司店铺盘点得知少了两件商品,现在是强制我赔偿,公司也强制扣除了我工资652元做为赔偿,据我得知所不见件商品是我入职前就以丢失,我强烈要求公司出示店铺的我在职期间的监控,公司确以多种理由推脱,现在公司扣了商品钱652元,与我应得工资相差634.6元,公司说这634.6是扣除不达标的费用,我应得工资是1866.6元整,此事受害人6人,都是被公司强制扣除不同金额的!请各位律师帮帮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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