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违约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09 07:55:26
问题描述:
2010年5月31日我朋友和我借27000,他说他媳妇要生小孩,要买些家具。我当时说你叫你媳妇和你一起写借条。我说什么时候还,他们说7月1日还。于是借条上写了如果到期不还每天自愿支付200元的违约金。到后面我才知道那些钱被他用去赌博了。。到7月一日我去找他们要。他们说过一久,后来我知道他差着黑社会的一笔钱是在7月5号还。我就想等那天在去要。谁知道那天他们把黑社会的还了。然后我问我的呢。他们就说不然一个月还我一千。我的天哪。这样还下去还的了噶。本来就没有要利息的了。而且当中我们还吵架,而且他们从来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说钱的事情怎么办。都是我在打,那天我向他们提出如果7月18号以前不还19号我就要告他们去了。我想问下。我去告法院支持违约金吗。当然我只想每天20元的可以了。还有法院肯定会判他一定时间还我。我又想问,如果没有还清我的钱,我可以主张只要没有还清一天就有违约金吗?请哪位好心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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