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更新时间:2010-07-06 20:52:12
问题描述:
近日我开车追尾一辆车,两车均无人员伤亡,原先准备私了解决,但是没有谈成,之后就报警准备进保,等警察来了之后,我与对方又达成一致准备私了,但是警察了解情况之后同意私了,当场在一张单子(不是事故责任认定单)上将我们双方的驾照信息,行驶证信息进行了登记,并在上面写明我是事故全责,双方同意私了解决。我们双方都签字同意了。
问题1:这张单子最后警察没有给我复印件,这个是否合理?
问题2:我当场赔付对方现金1800元,但是没有任何收条,在警察让我们签字的单子
也没有写明,那以后对方是否可以耍赖继续来问我要钱?
问题3:这次事故私了解决了,是不是意味着这次的交通事故处理已经彻底结束了?
但是如果以后对方还来找我麻烦的话,我是否可以拒绝一切条件?我现在有
点后悔私了解决了。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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