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担保金必须到执行完毕才能拿回来吗,我怎么会知道一个陌生人的财产状况,就是有财产也早转移了)
更新时间:2010-07-07 11:50:08
问题描述:
我是交通事故09年11月判决车主赔我2万多元,车主是外地人没给赔偿,还电话都打不通了。上诉前对事故车进行了保全,提供了担保金一万。09年12月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2010年7月份了,还没执行,对方的车是2000年的金杯车11个座,越放越不值钱,越放停车费越多,到最后拍卖时交交停放车费恐怕是所剩无几,如果是这样,保全还有什么意义。请问我的担保金必须到执行完毕才能拿回来吗,我提供不了对方的其他财产信息(我也不是公安机关,我怎么会知道一个陌生人的财产状况,从发生事故到现在都一年半了,就是有财产也早转移了),就永远都执行不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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