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本小区内因小区无存车处丢失摩托车小区物业是否有责任
更新时间:2010-07-02 22:14:34
问题描述:
我在7月1日把自己的两轮摩托车停放在小区的门卫西窗台下是早晨的8点左右,下午3点发现摩托车不在了,我在第一时间找物业管理站,管理站的一位姓郭的站长说:我们管不了,据说这个小区已经丢失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大约20辆左右(去年9月份分的楼房到现在不到一年时间)快一年时间存车处没有,监控装置没有,管理费每平米是0.6元,我想问我丢失的摩托车物业管理站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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