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双方谁违约(情况描述1)
更新时间:2010-07-02 09:20:48
问题描述:
您好,情况描述如下:
1)业权人某A、某B。某B为某A之女。
2)2010年4月14日,买方某C(我本人)与卖方代理人某D(某A之夫)签订了合同。
3)合同的主要内容:
3.1)因买方或卖方违反合同,如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材料或逾期办理交易、按揭等买卖相关手续等,逾期超过10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双倍支付定金)或支付等额于总楼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2)买方知悉该物业业权人某A和某B,现业权人委托某D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售该物业,签订本合同。
3.3)附件:按揭付款
3.3.1)买方应于2010年4月30日前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提交全部贷款所需资料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协助,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3.2)任何争议纠纷: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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