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房的房产证的办理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30 13:16:13
问题描述:
我于1997年在单位按照房改房政策购得原住房一套,当时是以我个人名义购得此房,同时取得了房产证。2004年因单位对原住房进行单身宿舍改造,多次强行要求我搬出原住房,换购现住房,有换购房证明,我补缴了现住房房改购房的差价,同时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交给了单位。
二、我与现妻子于1998年结婚,妻子在1997年(我们婚前)以个人名义在妻子的单位已购买房改房一套,并办理了房产证。
我从2004年换购此住房后居住至今,单位一直未给我办理现有换购住房的房产证拖延至今。现接到单位房产清退工作小组的通知,经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核实,我的房改房办证资料中显示已有一处房改住房办理了房产证,现居住房需办理清退。由于单位的内部规定,不满20年院龄的职工,房产证由单位相关部门保存,我一直不知道我现有住房的房产证的办理情况,我现在要求单位相关部门给我办理现有住房的房产证,交给我本人,以保障我的住房权益不受侵害,这个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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