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故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0-06-29 18:41:47
问题描述:
我们三轮摩托车与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认定我们次要责任,他们付主要责任,双方都有受伤,但我方伤的不重,只需吃药,对方住院了,先后付给他们医疗费5000元,现如今快要1年了,想解决此事,对方一再推迟,说还没好,去交警队问询,说无论是谁的错,不受伤这方先给受伤这方1万,多出的再平摊,(我方受伤并未告知交警,发票还有留在手上的),而且误工费要全都我方出,我想不明白哩,有这种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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