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于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需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0-06-27 19:03:59
问题描述:
本人之前在一家非常小的私营单位工作,小的程度是单位只有我和老板两个人,试用期开始签订了用人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000一个月,没有正规的四金等待遇,公司也没有出示任何公司规章制度,在试用期内,本人因为粗心做错了单据,后来合作的公司的人员也没有发现问题,因此最后事情的发展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本人主动辞职,并承诺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老板要求我赔偿全部损失,我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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