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合同成立吗?
更新时间:2010-06-27 16:59:25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孙W,公司成立后两年我与领导发生矛盾想调走,领导说要走可以,但你得把股份转让了才能走,于是开了个股东会形成决议如下:1、全体股东同意孙W将股份X万元出资转让给Z某(Z某就是我的领导)2、孙W转让股份后由Z某行使股东权利 3、公司将在孙W转让后30天内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然而后来我并没有调走,还是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但此时公司领导已不承认我是股东了,拒绝我的一切权利。为此一年后我和公司打起了官司,现在法院判决是这样的:
虽然,孙W(我)没有与Z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在以后的工商登记里仍以孙W名义签字,但上述股东会决议就可视为孙W已与Z某转让合同成立,孙W已不是公司股东,故驳回孙W 的诉讼请求。但孙W 仍有权要求Z某支付其X万元出资的转让对价。
请问前辈们:股东会决议能算合同成立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成立,那么连以多少钱转让,何时转让,受让方付款都没有的事,怎么能算转让了? 还有,法院叫我继续主张转让对价,若 双方就此谈不成,那又会出现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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