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没有直接的证明,我想离婚,但是协议不成功,我应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10-06-29 18:56:36
问题描述:
我们结婚六七年了,感情一直不好,差不多隔一两个月就会遭受一次暴力,昨晚为了儿子的教育问题,只是吵了几句,并没有语言伤害他,他发火砸东西,我没有理会,回房陪孩子睡觉,他自己在客厅砸东西的时候,将茶几的玻璃砸破,玻璃片涧到脚上,导致出血,他将怒火发到我的身上,跑到卧室将我毒打一顿,还跑去厨房拿把菜刀对着我挥舞,距离我的脸不到一分米,恶狠狠的问我是不是想死,是孩子惊吓的哭声才令他停止。这样生活下去,我和孩子的生命都要受到威胁,以前也协商过离婚,但是商量好了,到了民政局,他又不同意了,又死皮赖脸的请求原谅,我知道再和他协商也没有用,只有通过其他的途径,早点解决这个可能令我失去生命的婚姻,他对我施暴,只有我五岁的孩子看到,而且考虑面子问题也没有报警和验伤的拍照保留证据之类的,,只有我的亲人能够做证,如果讼诉离婚,请问我儿子和我家人的证明法院会采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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