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病,不能生育。双方因此离婚,男方是否可追要回结婚时给女方的礼金?
更新时间:2010-06-26 18:58:58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结婚半年,已领结婚证。婚前女方有婚检,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状况。结婚半年后,女方身体检查出问题,病情严重,并且生育小孩可能性小,现在病情还在恶化。女方因不想拖累男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因女方不可生育,病情严重,同意离婚,并且他要追回结婚时给女方的礼金和结婚时宴酒费用。
这种情况下:
一、女方是否可以不归还礼金及宴酒费用?
二、男方是否该支付一定的金钱给女方冶病?
三、 女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肯求对这种案例在行的律师给我解惑,在下代表女方及女方一家感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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