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25 17:51:25
问题描述:
今年4月4日将孩子从奶奶家领回,离婚时没带孩子是孩子的爷爷打我一顿二是没工作三是孩子的父亲央求。现在我在小区内卖臭豆腐来维持生活供养孩子和我,2003年6月24日在海淀民政局协议离婚,男方提出离婚,后来知道他和我的女友在一起其二是他一边和我办理离婚手续,还将我娘家的房子在海淀第二公证处做了委托代理将其做了二手房抵押贷款,一气之下在离婚协议书下写的,孩子由女方抚养致其独立生活男方不付抚养费,他的债券债务与我无关,房产财产我一分没要,当时只想和孩子相依为命。导致我现在理亏。孩子的父亲赌博将房产留给他,就是为了他有备之需,最后,孩子的父亲在2007年将房子卖了,我至今未提过要一分钱的话语,孩子在奶奶家期间我没给生活费他们也没提过,每周一至五由奶奶带周五下午至周一归我带到今年的4月为止。孩子父亲现在和我的女友在大兴瀛海共同开办了清欣犬舍,通县化工路还有一个售犬门市,孩子的父亲脾气越来越大,我打电话就会先骂我两句,接着就挂机,有一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找人打了他一顿这也是我理亏的一面。您说我该怎么办,让我和孩子在一起,孩子的父亲能出抚养费,顺利的将孩子抚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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