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调解书”与协议笔录有出入
更新时间:2010-06-26 12:01:46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离婚一案,经双方达成协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判员当场制作笔录,当事人在笔录和送达回执上签字并捺印。第二天双方领取正式打印的“民事调解书”,当时主办法官不在场,由同一办公室不知案情的法官送达,未办任何手续。经我回家仔细阅读“民事调解书”,才发现未提双方已达成协议——孩子上大学费用共同承担的内容。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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