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更新时间:2010-06-24 14:08:46
问题描述:
请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是强制执行的规定吗?如果公司不履行怎么办?
不履行条例:
第6条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公司只给90天产假,晚育假不给,说没有红头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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