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以随便收回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0-06-23 21:30:55
问题描述:
卖主08年12月在****花城由开发商担保贷款购得一套房子,于09年10月将该购房合同转让给我,签了购房协议,并给了购房款。现在由于卖方离开南通回睢宁去了,失去联络方式,没有及时还贷,拖欠银行5个多月。银行找到开发商,由于该房涨价,开发商在联系不上卖主后,就把所有贷款还清,把房屋收回了,并到房管所撤销了备案。后来我去他老家才把他找来。现在去找开发商想把滞纳金和违约金等都补上,开发商不答应,答复是,这房子已经不属于你了,要买不可能按原来房价给你了。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样来争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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