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到底给不给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0-06-22 19:55:38
问题描述:
2010年6月20日 原告无意中在被告QQ空间日志中发现被告有一篇日志写着大量侮辱性语言,矛头直指原告。原告问被告侮辱的是谁,何不指名道姓的。本以为此事就此过去,可是2010年6月20日原告又看被告那篇文章在留言中被告又写两篇谩骂性文章,矛头更加是直指原告。
原告曾要求被告出来见面说清楚,被告不理。又要求被告把文章删除掉,被告以没有指名道姓为由拒绝删除。此事影响了原告的名誉,精神也受到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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