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0-06-21 17:58:5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公司以才办下营业执照来为理由,不给补及前期10个月的劳动保险,只是从2010年5月 1 日开始交保险,合同上的试用日期统一为2010年5月1日-30日。但我们的真正入职时间是2009年8月份。而且合同上岗位空白不填,基本工资空白不填。公司说是强制性签订,如果我们签了,是不是以前的保险就得不到赔偿了?也无法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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