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患有精神病,后夫妻离婚,用支付孩子每月赡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0-06-22 12:05:57
问题描述:
亲戚A(男)患有精神病,后因此夫妻离婚,孩子判给妈妈,至今已经6年。亲戚A的精神病程度属于时轻时重,在当初犯病后,从工厂办理病退,现每月有几百元的收入。因当时夫妻两人离婚,孩子又太小,所以由我家人一直照顾亲戚A,想等孩子毕业有能力后,再让其接手照顾父亲,并把所有父亲财务一并转移给他。现问题是:孩子上到大二,以学费不足为由,索要赡养费,说法院当初判离时,判亲戚A每月付给孩子50元赡养费。现在想请问:在亲戚A患有精神病不能自理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需要付给孩子赡养费吗?还请从法律法规方面讲一下,谢谢!还请问,如现在亲戚孩子向亲戚提起诉讼,最后结果可能会怎样,还请律师百忙中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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