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装修公司的纠纷——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05-02-01 22:15:01
问题描述:
04年3月份我和深圳欧陆风装饰公司泉州分公司签定了住房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先装修后付款”,工程分4期,分款分4次,在每期工程后,并要在6月份完工。
可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又因为其分公司内部原因,工程一直无法完工,我已经付了三期款项。后来分公司停业整顿,我与深圳总部的负责人联系,到了9月份,才告诉我说由另外的一位姓周的负责泉州分公司的业务。我与他联系后,他说要先付款后装修,我跟总部负责人联系过,她说这是她的意思,先预付一定数额的钱,完工后多还少补。考虑到工程进度,我先付了最后一期款项。
可当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他们应当还我1200,分公司负责人也写下欠条。另外还有水电路图和我住房的钥匙没有给我。当我再次与分公司联系时,已人去楼空。我于是不断地和深圳欧陆风总公司联系,他们百般推托,说分公司已关闭,无法和分公司的人联系,而总负责人避而不见。现在工程质量又出现了多多少少的问题,保修条款形同虚设,而我的钱、水电路图和房钥匙无法拿回。
请问,我该怎么做?
如果打官司,该有什么程序?费用要多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因为我从没打过官司,所以特向您咨询,盼望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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