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紧急避险吗
更新时间:2010-06-20 20:19:20
问题描述:
李某(女)在回家途中遇一男子张乙企图对其施行抢劫,李某在反抗过程中将该男子打昏。由于受到惊吓,加上天已黄昏,李某便跑到附近一农户请求过夜。该农户家中当时只有一老太太张甲和女儿张丙在家,张甲安排李某和其女儿同睡。深夜,张甲的儿子回来(此人即企图抢劫李某之人)。张甲讲起白天之事,儿子从其母口中得知李某就睡在家中,遂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张甲告诉其子李某和其女儿各自所睡的位置,并要其子进去时不要点灯,以免将李某惊醒,这样就可趁其熟睡之机将其杀害。谁知李某因白天受惊吓而不能入睡,对两人的谈话内容听得十分清楚。鉴于当时已无法逃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便与同寝的已熟睡的张丙换了个位置。张乙摸黑进来后,用菜刀朝原来位置的人身上连砍数刀,结果将其妹妹砍死。李某趁混乱之机逃了出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