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补贴的分配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20 13:23:3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1994年毕业于陕西中医学院,毕业后在灞桥区**卫生院上班,先后取得了医务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后申请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来回村担任乡村医生。在我开诊所之前,村里已经开了两家诊所,一位是新筑医院的退休医生,一位是过去的乡村医生,从我开诊所到1999年,我一直和那位乡村医生担任村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传染病管理和健康宣传教育工作,1999年严打期间,那位乡村医生被卫生执法部门查封诊所。但他还继续在家里开着诊所。2000年至今,我一人担任村的卫生防疫等工作。2009年,在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我按照上级要求达标。如今,政府补贴12000元给卫生室,而那位退休医生和被查封的乡医要求村委会要评分补贴资金,而村委会主任说我的执照是集体的,他们也开了这么多年,应该分给他们一些,请问:他们的要求和村主任的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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