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有婚外情,在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注册公司时,上属证据能否证明当初出资额或增资额实际为男方?
更新时间:2010-06-21 10:06:20
问题描述:
男方因有婚外情,在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注册公司时,使用其亲属名义分去大部分股权。经查,公司成立时部分文件非其亲属签名,而是男方代签;后来公司增资扩股时,发现公司银行账户有大笔资金提现,随即有二人办理个人出资帐户进帐,再转入所谓的投资款到公司帐户,且部分文件非其亲属亲笔签名。现因离婚,女方追查此公司权益,上属证据能否证明当初出资额或增资额实际为男方?如果其亲属补充说明其“完全授权”是否可证明其代签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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