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进行诉讼
更新时间:2010-06-19 16:56:25
问题描述:
补充1
以后发生了矛盾,媳妇从5月17日开始,人也不来了,干脆不管;小儿子要上班,只在5月16日、23日中午买、烧,平时只好叫很远的两个女儿来买、烧中午的,他们感到很对不起,内心很痛苦。
5月30日下午,小儿子和他的两位姐姐一起商量,小儿子提出:在父母搬出现在居住地的前提下,他可以退还父母A地卖房款65万(合同价),但是要赔偿他为了接父母到C地居住而造成的损失117350元,并拿出一份“赔偿清单”,于是母子间发生争吵,谈不下去。之后,小儿子也不来了。
我们分别同他们夫妻俩电话联系,向他们指出:1、当初他们买进现在父母居住的C地房是101万元,现在可以买130万元,从中扣除“赔偿清单”中列出的此房买进、卖出损失7万2,还是赚了约12万元,怎么能再要父母赔偿呢?(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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