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了劳动合同2年,一直没有劳动保障局盖章,最近又要续签合同,请问麽样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0-06-18 21:33:02
问题描述:
我是2008年6月份签订了单位用人短期合同。最近公司要我们续签合同,发现之前的合同一直没有劳动保障局的盖章。之前的合同只有有公司保管。询问过多次,说是总公司需要保存一份劳动合同,分公司保存一份,所有我们一直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们续签了合同,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请问劳动合同生效吗?我们又该采取哪些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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