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书与赔偿
更新时间:2010-06-17 21:21:15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现在与到了房主要求我们退租的问题,协议书上我们欠的是租凭期为2年,第一年租金为1000元,按年支付。
但在协议书上有一条写明,协议履行期间,我方应提前15天向房主交付下一个月的房屋租凭费,如我方到期不付,房主有权收回房屋;本协议因客观原因需提前终止,或协议期满,一方要求续约时,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现在房主要求我们涨价,我们没有涨,但房主用他父母回来住为理由要求我们退房,我们是不是可以不退,或是要求房主对我们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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