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年代初我爷爷在世的时候就把其中的240平方米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对征收的补偿不满意
更新时间:2010-06-17 22:18:02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贵州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在我的家乡,政府在征收土地,我也在网上查询了一些信息资料,但是没有找到我想要的。
情况大致是这样的:我家有一块地,是属于自留地。在90年代初我爷爷在世的时候就把其中的240平方米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至今没有办理其他的建房手续。直到最近开始征收。我咨询了征收土地的单位,他们给的回复是说,现在仍然按照土地价格征收(五十八元/平米)。只是在以后政府划定的区域购买土地建房的时候可以在价格上优惠,具体是多少也不清楚。所以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对征收的补偿不满意,可以不选择领补偿款,不签字,而是继续耕种。或者要求政府给我那240平米按房屋价格征收,再或者重新给我划一块240平米的地进行房屋修建。我不知道这样做的话有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请您给予帮助。十分谢谢!
一个对倍感无奈的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