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后,户名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17 13:05:55
问题描述:
情况介绍:我在离婚前按揭了一套房,购房合同注明前妻50%,女儿49%,我1%。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时,这套房为我所有。(女儿的监护权协议有我)(离婚时这套房未办产权)
有人告诉我,现在办产权证,上面的户名只能按照签订的购房合同,如果在产权证上不体现我前妻的名字,只能再过户。
请问:现在要办这套房的产权证了,我要把这套房的房管证上的名字只为我和我女儿要怎么做,如果要再过户,需要交税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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