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老师教学事故怎么界定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0-06-18 11:24:39
问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培训学校,找初一语文兼职老师一名,制定教学计划十次,(未与老师签订工作协议,属口头约定)。该兼职老师中途因病请假一次(我方将课程顺延,未追究老师任何责任),第四次上课前,将后期课程时间与老师核准无误后,老师提出支付此四次课时费用,因对兼职老师无法约束(不能收受押金),又考虑到老师不稳定,会上到一半不上了等顾虑,兼职老师都是在约定课次结束后结清所有费用,或者会押后3-5次课时费用延迟结算,但在结束之后不会拖欠工资。本校其他兼职老师,及大部分培训学校都是如此支付方式,该名老师不干,强烈要求现在给结,或者下次结清,在交涉过程中已经到了约定上课时间。我们协调说让她先上课,等下了课我们再说,是之前说的理解有误或是何种解决方式都行,老师不干,打电话给我校负责老师,当时就要给个说法,是今天结还是下次结清,当时比约定上课时间晚了10分钟,我们让她按时上课,她认为工资的事没说清楚不给上课,直接把孩子扔下离开。我们只能课程暂停全额退费。我想咨询一下各位专业老师,这种情况,该名老师的工资我们该如何支付,而我们的赔偿如何承担,这属于教学事故吗,责任在哪一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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