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说试用期1个月,但是补贴必须拿发票来报,我没有发票,这种规定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10-06-07 16:37:59
问题描述:
我是06年毕业的,于今年3月初进入杭州某证券公司上班,当时说试用期1个月,我的签报5月17日获批,结果公司就将试用期定为自5月17日起一个月,而前面的两个多月算见习期,见习期1500块补贴,但是补贴必须拿发票来报,我没有发票,所以至今一分钱没有从公司拿到。请问,这种规定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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