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到现在就是之前说的有十个月没付过了。是否他们注销了我们这些资料就无效了呢?这些资科能否在法律方面起到作用?
更新时间:2010-06-08 00:50: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跟一个工厂合作!我们签的合同结款日是60天结!但现在时间已是过去了10月之久,对方每月只付我一点点货款。比如欠款30万,他们每月都只付我3~4万!且每个月都还有合作。但我方已经给压款太多。每月都减少供应量!他们厂有两个公司各办理一个厂。之前为一个厂的。跟他拿货用了两个公司名下单。后来一个厂分出去到合肥自己生产。老板还是同一个人。他们之前付的货款都是以合肥的厂的公司付给我,深圳的到现在就是之前说的有十个月没付过了。发票我们这边也开好送过去给厂方,帐也每个月都有跟他们对帐。每下的合同他们厂方只有采购和采购主管签名,但没有盖单。。我方就都有签名得加盖公章。合同和发票底单和对帐单都有存着的。最近听说他们公司要注销掉搬到合肥去了。请问是否他们注销了我们这些资料就无效了呢?这些资科能否在法律方面起到作用??谢谢您!期待您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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