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房屋过户给一个子女后,其他子女有权利要回吗?
更新时间:2011-11-17 11:28:43
问题描述:
老人在世时,已将房屋过户给其一个子女,通过公证处公证过户。但其他子女并未到场,也不知情。该子女将老人接到自己家中赡养老人直到终老。请问这样的公证过户有效吗?
如老人去世后,其他子女知晓了这个事情,以自己不知情为理由,要求将这套房屋重新进行分割,这个要求有效吗?
其中一位子女声称老人曾经说过这套房子将来给他,这算口头遗嘱吗?这样的话具有法律效益吗?
子女在老人生前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而在老人去世后要求分财产的,这可以吗?
如果老人生前再立遗嘱,但房屋已经过户,这个遗嘱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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