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拒绝支付修理费
更新时间:2010-06-04 21:58:47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5月28日在南京市草场门高架发生一起4车追尾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单纯车损事故。当时交警和我车的保险公司都到场处理,我车是第二辆,前后都有损坏。经过交警调解,最终确定四辆事故车辆均为相对后车全责,各当事人都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对于我车后部损失由我后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由它的保险公司承担损失。事故当天我后方车辆的驾驶员通知了他的承保保险公司,次日保险公司进行了定损,确定了定损金额。
撞我的那辆车是一辆过境客运班车,车籍在安徽郎溪。当事驾驶员也是郎溪人。目前此人借故不愿到南京支付我车维修费用,他让我自己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我并不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接受我的理赔。按道理应该是他支付我车维修费用,我给他相应的发票和有关理赔必要资料,由他找他的承保公司理赔,拿回支付给我的费用。但是如果他拒不支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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