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协议可行吗
更新时间:2010-09-11 12:43:34
问题描述:
我和现老公结婚时以怀前男有的孩子,老公说不在意,可以结婚。但孩子出生后,他又介意了。现在他找到新女友,想要离婚,我也同意。这样的离婚协议可行吗?
离婚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
男、女双方于 在 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姻期间所生孩子非男方亲生,归女方抚养,故男方不必向女方支付孩子的生活学习医疗等一切费用。
三、双方的老人各自赡养。
四、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债权。
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男、女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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