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们夫妻二人平时上班较忙,1合同签订给付两万现金,请问我该如何拿起我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6-03 20:51:34
问题描述:
我在前年2008年十月经朋友介绍找了一家装修公司经行家装,因我们夫妻二人平时上班较忙,所以选择了全包,即包工包料(主料加辅料)。因当时对这行也不在行,所以在签订和同时也未细细斟酌,同意了他的四次付款,1合同签订给付两万现金,2,开工给付一万现金,3工程进行一半再付一万,最后装修结束符尾款,总共合同造价4.8万(不包括厨房橱柜)。保修期为一年。装修期为两个月(实际为五个月),但因考虑日后怕出现质量问题,所以尾款没结清(包括后增加项目)共1.5万。在去年五月搬进住,之后发现了好多的问题,1地板不到两个月拱出3-4CM通知修理后现在板间缝隙最多0.5-0.6CM,厨房墙砖很多空响,浴室墙砖间用指甲轻轻一划即一空缝,边角的填补已明显空,墙面油漆也很不平滑,期间对方在知道这些问题后一直未曾予以理睬,只是一味要钱,事情拖至五月对方请律师准备上诉。更不要脸的是期间因为是朋友介绍未打收条的一万一并向我索要。请问我该如何拿起我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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