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主张哪些权益和赔偿?
更新时间:2010-06-20 11:09:21
问题描述:
我与他只见过一次 面,就在父母之命、媒说之言的撮合下结了婚,由于性格不和,婚后感情淡漠、经常为一点家庭琐事赌气,一气就个把星期不说话,在今年三月份的一次争吵中、致使我右手除大拇指外的其余四个手指 经脉全部被玻 璃割断.住院一个星期、出院五天后、我俩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根据协议条款,经他本人同意并在场的情况下(写有书面保证书),我在取回属于我自已的财物时,遭到了他全家人的强烈阻挠,把我的衣物两次到入臭水沟里,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还动手打了我(有110备案)。期间我已怀孕 五个月,且右手上还 绑着石 膏,就将我赶了出来,不准我再进他家门。在其后的日子里,他家人变本加利及尽侮辱之能事(无录音),使我身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最终导致流产。而他也人间 蒸发,任我自生自灭、手机也关机,人至今联系不上。请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补充问题:
1我能主张哪些权益和赔偿?2至今已两个多月,我能起诉他遗弃吗?3因村里正在建行旧村改造,村委对属于各居民户所有的平方面积未落实到户时(已拟 定二人一户是108个平方未公布)、 现在起诉我能分到54个平方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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